外观设计分类体系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物品的用途、功能以及形态进行分类,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审查的基础。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需要按照物品分类体系判断该外观设计申请与现有外观设计专利的相似性。
韩国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后,于2014年7月1日起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阶段实行洛迦诺国际分类体系。而在外观设计专利审查阶段,仍然使用检索效率较高的国内分类体系。由于分类体系实行二元化,外观设计申请阶段的国际分类物品范围和外观设计审查阶段的国内分类物品范围有一定差异,因此,在判断物品的相似性时存在困难。
此次,KIPO在“类(Class)”和“子类(Sub-class)”构成的国际分类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检索效率较高的国内分类体系,开发并实施外观设计新分类体系。外观设计新分类体系只适用于外观设计专利审查阶段,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阶段仍然采用洛迦诺国际分类体系。
外观设计新分类体系可以帮助申请人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过程中,与专利审查员以同一标准判断物品是否相似,以便更好地预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情况。同时,韩国实施符合国际标准的外观设计新分类体系,将有望参与以2年为周期实施的洛迦诺物品分类修订工作。
罗 毅 编译
来源:https://www.kipo.go.kr/kpo/BoardApp/UnewPress1App?a=&board_id=press&cp=&pg=&npp=&catmenu=m03_05_01&sdate=&edate=&searchKey=&searchVal=&bunryu=&st=&c=1003&seq=19055
原文标题:특허청, 디자인「신한국분류체계」오는 7.1일부터 시행
检索日期:2021年7月5日
文章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微信订阅号:casi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