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改的是《产业竞争力强化法》第66条规定,对于在有助于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技术领域进行的专利申请或国际申请,凡是符合规定的申请者,可免交《产业竞争力强化法实施令》第16至19条规定的专利费、审查费或国际申请费用。
为了配合修订后的法律对《产业竞争力强化法》条款中减免条款的删除,其实施令中的减免条款也将被删除。
卢雨欣 编译
来源:https://www.jpo.go.jp/system/laws/rule/seireikaisei/sangyozaisan/20210616_sangyo_kyosoryoku169.html
原文标题:産業競争力強化法等の一部を改正する等の法律の一部の施行に伴う関係政令の整備等に関する政令(令和3年6月16日政令第169号)
检索日期:2021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中科院知识产权信息(微信订阅号:casi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