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法律特征如下:
首先,被抢注的对象是他人的商业标记,包含不同类别的商标、未注册商标或已注册的知名人物的姓名或肖像等。
其次,以不符合商业道德、竞争伦理或法律规定等方法,申请注册行动未经所有者允许,抢先注册。
更后,知道该标记属于他人,恶意抢注者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主观上,他们有意先应用他人的商业标记,并通过注册获得必定的影响。
以下是常见的商标抢注行动:
1、抢注他人在先应用未注册的商标注。
2、将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抢注在非核定应用的产品或服务商;
3、抢注他人已经注册的知名商标的简称或俗称。
4、抢注名人或肖像的商标。
一旦发觉自己的商标被抢注,那么应当采用什么办法?
对于正在申请中尚未同意注册的商标,可以第一时间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以中国商标法为例,美国等其他 也可以采用相似办法。
《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标局对初步审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应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内,听取异议人和异议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说,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议,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异议人。
商标局决议注册的,应该出具商标注册证书并予以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发表注册商标无效。
因此,如果被抢注者发觉标记被抢注,为了在商标成功注册前进行补救,需要注意并跟踪商标的状况,以便在初步审批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并预备相应的证据资料。
以上就是和卖家们分享的常见的商标抢注行动及采用办法,希望对跨境卖家有帮助。我们跨境以专业、贴心的服务让用户安心、放心肠开展跨境业务,帮助更多用户将优良的产品和服务以更高效的方法带到全球市场更好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