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通用性
通用性是指商标应该具有普遍的实用性。
二、商标通用性分类
商标的通用性,是由商标自身的功能需要在不同的载体和环境中展现宣传商标的特征所决议的,可以分为以下三点。
1、商标在不同环境下的通用性:从商标的辨认角度来讲,要求商标能通用于放大或缩小,通用于不同背景和环境中的展现,通用于不同媒体和变更中的后果。
也就是说,一个成功的商标无论是被放大或者缩小、无论是在近距离还是远距离、无论是在繁杂的环境内还是空旷的空间中、无论是在动态环境还是静态环境中,都可保证观者能及时快速地辨认商标。
2、商标在平面印刷、宣传媒体上要具有通用性:要求商标不仅能实用于制版印刷,还能实用于不同资料载体的复制工艺特征。
3、商标在包装设计中要具有通用性:商标应该在产品造型、包装装潇等方面具有通用性,这就要求商标的造型既要雅观适用,还要注意使商标能与特定的产品性质以及包装装演特征相调和。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商标通用性要求还是对比严厉的。无论是自行设计商标还是委托他人设计,商标通用性都是必需思考进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