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
自然人或法人可以申请,自然人必需附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必需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没有国籍限制。
2、商标的构成要素。
单词、字母、数字、图形或图片、徽章、色彩或色彩组合、商品容器或外包装的形状(不仅是为了获得某种功能的形状)、上述元素的组合等。新加坡还接收声音、味道、气息等非视觉商标。新的商标法撤消了传统的A和B的划分。依据法律规定,商标(除证明商标外)必需包含以下重要部分之一:
1)以奇特形式体现的公司、企业或个人名称;
2)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业务先辈的签字;
3)原创词或词;
4)对商品的特点或质量没有直接叙述性的词语或词语,在普通意义上不是地理名称或姓氏的词语;
5)任何其他明显商标,此外,任何不属于上述1-4的商标都必需有证据证明其明显性。
明显性是指商标所有人的商品可以与其他商品区离开来。为了表明商品是由商标所有人生产、挑选、证明、经营或者许诺出售的,在新加坡境内商品上善意应用的商标可以注册,服务商标也可以注册。纺织品、线、纱等商品也可以在网上申请商标注册。
3、商标类别和类型。
依据国际尼斯协定,新加坡的商标注册分类包含34种商品和11种服务。申请人可以依据公司的业务内容和想要保护的商标/服务类别申请某一类商品或几类商品。
4、采取优先制。
新加坡是一个应用优先制的 ,以商标原始凭证认定权力人。
5、注册商标的期限。
自申请之日起,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需要持续应用的,应该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