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三年不应用
依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持续三年不应用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一旦被“撤三”成功,注册人将失去商标的专有权。所以商标核准注册后企业应尽快应用,并注意留存应用证据(生产、加工、出售合同等),防止被提“撤三”。
二、应用期间,不要擅自更改
所应用的商标标识要和当时申请核准的注册商标标识一致,在应用流程中,只能够依照比例放大缩小,不可以擅自更改商标。
Tips:即使想把本来商标的繁体字改成简体字也是不被许可的。如果改完后外观形象碰巧与他人注册的商标近似,还可能构成商标侵权。
所以在应用商标时,必定要确保商标的标识和当时核准注册商标的标识一致。
三、允许应用要备案
《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允许他人应用其注册商标时允许人应该将其商标允许报至商标局备案。”
商标权力人可以通过签署商标应用允许合同的方法,允许他人应用自己注册的商标。被允许应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一方,应督促商标权力人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允许备案手续。
四、商标续展应尽早
虽然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但是越长的有效期也意味着被遗忘的几率很大。有效期满后应在前12个月或后6个月内向商标局申请商标续展,未续展的商标将发表注销。
五、注册信息变更后要及时做商标变革
《商标法》第41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革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意事项的,应该提出变革申请”。
因此一旦更改了名称或地址,都必需尽快提出商标变革申请。
六、扩展应用规模须重新注册
企业或个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必需依据相关规定,按商品或服务的不同分类差异提出申请。如果已经成功注册的商标还需要在其他的商标或服务分类上应用的,还需要另外提出注册申请。
以上就是商标注册成功之后需要注意的问题,拿到了商标注册证书的卖家们千万不能放松小心。